物業管理都需要什麽組織


1.業(ye) 主大會(hui)

業(ye) 主是指物業(ye) 內(nei) 房屋和相關(guan) 設施的所有權人。業(ye) 主大會(hui) 則是由物業(ye) 內(nei) 的業(ye) 主所組成的。

按照有關(guan) 規定,業(ye) 主大會(hui) 必須有超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(ye) 主出席方能進行。業(ye) 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業(ye) 主大會(hui) ,不滿18周歲的業(ye) 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。

業(ye) 主大會(hui) 的職權包括:

選舉(ju) 、罷免管委會(hui) 的組成人員。

監督管委會(hui) 的工作。

聽取和審查管委會(hui) 的工作報告。

決(jue) 定物業(ye) 內(nei) 關(guan) 於(yu) 業(ye) 主利益的重大事項。

修改業(ye) 主公約。

改變和撤銷管委會(hui) 不適當的決(jue) 定。

批準管委會(hui) 章程。

2.管委會(hui)

管委會(hui) 是物業(ye) 管理委員會(hui) 的簡稱,是在房地產(chan) 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,由物業(ye) 內(nei) 的業(ye) 主和使用人選舉(ju) 的代表組成,代表和維護物業(ye) 內(nei) 業(ye) 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。

3.物業(ye) 管理企業(ye)

物業(ye) 管理企業(ye) 受物業(ye) 管理委員會(hui) 及房地產(chan) 產(chan) 權人的委托,承擔居住小區的物業(ye) 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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