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業管理服務
528時間:2017-12-08
物業(ye) 管理是指業(ye) 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(nei) 共有建築物、場所、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業(ye) 服務企業(ye) 、其他管理人對業(ye) 主共有的建築物、設施、設備、場所、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;物權法規定,業(ye) 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(ye) ,也可以委托物業(ye) 服務企業(ye) 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。物業(ye) 管理有狹義(yi) 和廣義(yi) 之分;狹義(yi) 的物業(ye) 管理是指業(ye) 主委托物業(ye) 服務企業(ye) 依據委托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,市政公用設施、綠化、衛生、交通、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,修繕活動;廣義(yi) 的物業(ye) 管理應當包括業(ye) 主共同管理的過程,和委托物業(ye) 服務企業(ye) 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。
[詳細信息]作者:4724
物業服務
389時間:2017-12-08
法規淵源來看,《物權法》屬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(hui) 指定的法律;《物業(ye) 管理條例》是國務院製定的行政法規。根據法的等級效力,行政法規必須服從(cong) 法律,包括立法的原則和條文; 物業(ye) 管理本身是一種主體(ti) 平等的委托合同關(guan) 係,而非上下級的行政管理關(guan) 係。為(wei) 避免字意上的歧義(yi) ,即將物業(ye) 管理改稱物業(ye) 服務。根據建設部2007年164號令《建設部關(guan) 於(yu) 修改〈物業(ye) 管理企業(ye) 資質管理辦法〉的決(jue) 定》的相關(guan) 內(nei) 容,“物業(ye) 服務企業(ye) ,是指依法設立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從(cong) 事物業(ye) 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(ye) 。”
[詳細信息]作者:4551